潘元松:開展濕地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
遼寧日報記者 趙 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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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生態產品價值轉化,是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兩山’理論的重要舉措,目前濱海濕地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方面的試點仍是空白。”在全國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上,住遼全國政協委員潘元松提交提案,建議在盤錦市開展濕地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為國內生態環境優良的欠發達地區可持續發展提供經驗。
“盤錦具有開展濕地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的優勢條件。”潘元松表示,盤錦市擁有世界上面積最大、生態系統保存最為完好的濱海蘆葦濕地,是我國東北地區的重要生態屏障,對周邊區域的水資源凈化、自然碳匯、氣候調節、涵養水源、調泄洪水、保護生物多樣性等發揮著重要作用。近年來,盤錦蘆葦濕地植被覆蓋呈現明顯上升趨勢,隨之帶動遼河三角洲濕地固碳量和固碳能力的增加。“十四五”時期,盤錦市能耗強度降低目標為15%。以實現碳中和為目標,開展濕地生態碳匯核算和建立生態碳匯交易機制,將對盤錦市乃至我國東北地區特別是重工業城市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具有重要的示范意義。
潘元松建議,在盤錦市開展試點,通過濕地生態產品價值的直接、間接和融合轉化,利用濕地的碳匯功能抵減高碳排放,全力探索生態產業化與產業生態化的循環發展路徑。首先,要建立濕地生態產品價值調查評價機制,實施全域濕地生態產品價值摸底調查,搭建智能核算平臺,開展核算結果應用。其次,要打通濕地生態與工業、服務業、農業內部循環,區域協調發展外部循環,不斷拉長生態與產業價值鏈。同時要構建覆蓋個人、政府、企業和社會組織的生態積分、獎勵考核和碳幣獎勵體系,調動全社會踐行綠色低碳行為積極性。可參照林業碳匯交易制度規則,探索開發蘆葦濕地、海洋漁業、海草床、秸稈還田等碳匯交易項目,并納入全國統一碳交易市場。最后,要形成濕地生態產品價值實現保障機制,建議加大對盤錦市生態轉移支付力度,為建設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和自然保護區內居民外遷安置提供政策資金支持。